一、研習目的
為推動環境教育,促進國民瞭解個人及社會與環境的相互依存關係,增進全民環境認知、環境倫理與責任,進而維護環境生態平衡、尊重生命、促進社會正義,培養環境公民與環境學習社群,以達到永續發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民國99年6月5日公布「環境教育法」,並於100年6月5日開始實施,期藉由環境教育法之推動,讓每一個人從認知、價值觀及態度上來落實環境保護之行為。
因此為提升水產種苗繁殖場環境教育人員,及合作夥伴推動海洋環境教育之量能,並推動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申請,特辦理環境教育業務增能研習,研習內容包含6小時的室內課程及戶外課程。
二、辦理單位
主辦: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協辦: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執行:深耕文化工作坊
三、研習規劃
(一)研習時間:109年7月28日 (星期二) 0900-1630
(二)研習地點:澎湖縣澎湖科技大學海科大樓北棟1樓會議室
(880澎湖縣馬公市六合路300號)
(三)研習對象:本縣水產種苗繁殖場工作人員、澎湖縣內環境教育人員、對海洋環境教育相關工作有興趣之一般民眾,共40名額,全程參與者將核發環境教育時數或展延時數6小時。
(四)研習課程表:
時間 |
課程 |
講師 |
0830-0900 |
報到 |
|
0900-1000 |
台灣海洋環境教育議題 |
林維捷 |
1000-1200 |
課程及活動帶領技巧與實務 |
吳顯堂 |
1200-1330 |
午餐及休息時間 |
|
1330-1530 |
澎湖海洋環境教育資源中心 |
方祥權 副教授 |
1530-1630 |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推動策略與案例 |
林維捷 |
1630 |
賦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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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實際流程將依潮汐時間調整
(四)師資
1.林維捷
- 現職: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能源科技研究中心專案經理
- 學歷:臺灣師範大學環境教育研究所 博士候選人
- 人員認證:(100)環署訓證字第EP111105-01號
2.吳顯堂
- 現職:瑞穗生態教育館環境教育講師
- 學歷:臺灣師範大學環境教育研究所
- 人員認證:(102)環署訓證字第EP610009-01號
3方祥權
- 現職: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副教授/兼任學務長、澎湖海洋環境教育資源中心 環境教育負責人
- 學歷:國立台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博士
- 人員認證:(102)環署訓證字第EP203020-01號
四、報名方式
五、注意事項:
- 為維護您的權益報名時請務必填寫正確資訊。
- 如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延期,將另行通知參加人員。
- 為響應「源頭減量」政策,現場將不提供瓶裝水,請自行攜帶餐具與水杯。
六、聯絡資訊:
對本簡章,若有相關疑異,請逕洽下列聯絡窗口:聯絡人:陳小姐;聯絡電話:06-9214939;傳真電話:06-9221782;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