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目的
繪本的內容豐富,題材廣泛,不論是故事內容或插畫表現,都是一種在閱讀或學習上能激發想像力,產生情感共鳴的生活交流方式。繪本中有兩套系統,一為輔助理解故事發展的文字符號,二是較貼近兒童世界的圖像,用以調節文字艱深較難理解的部分。
為增進澎湖縣孩童的環境保護知識,本年度環保局規劃推出適合老師和家長與孩童共同閱讀的優良環境教育童書,故特辦理本活動,廣邀縣內關心兒童閱讀、環境教育的文學作者一同來創作故事情節、投稿,期以提供繪本圖像製作的一份優質故事,引導本縣孩童更加了解土生土長的土地,讓環境教育的能量向下扎根。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澎湖縣政府
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單位:與人環境股份有限公司
三、活動期程
- 截止收件日期:110年05月12日 (星期三) 中午12時截止
- 獲獎公布日期:110年05月24日 (星期一)
四、徵稿資格與須知:
(一)投稿資格:關心幼兒、兒童環境保護意識並對繪本故事創作感興趣者皆可報名。
(二)徵稿須知:
1. 一人限投稿一次,作品必須原創,並未曾於任何媒體發表、出版或獲獎者;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或侵害著作權等情事;
如經發現屬實,將追回獎金,作者須自負法律責任。
2. 為避免一件多投,參加者僅能擇一縣市報名,並於報名時檢附切結書(附件3),違反規定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五、作品規格
(一)適合年齡:應適合6-10歲兒童或親子閱讀。
(二)形式:文字徵稿,文體不限(應適合製作成繪本形式,兒歌除外)
(三)主題:
海洋立縣的澎湖,居民的生活與海息息相關。本次繪本故事徵稿希望參與者以澎湖的「生活經驗或觀察」
發展澎湖生活中與環境或環保議題有關的創作,以能啟發讀者對澎湖環境產生認同感、 珍惜感之故事作品。
1. 澎湖在地特色:如氣候、珊瑚礁、石滬、島嶼、特色動植物等元素。
2. 環境教育意涵:可參考環境教育八大領域「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氣候變遷」、「災害防救」、「自然保育」、
「公害防治」、「環境及資源管理」、「文化保存」、「社區參與」等議題,發展創作具相關性的內容。
(三)稿件格式規定:
1. 作品一律採電子檔繕打,並依附件格式寫作,格式規定如下:以A4格式直式橫書規格,內頁文字以14號標楷體,
標點符號以全行字,行距採固定行高24pt,檔名為「澎湖繪本故事徵稿-參賽者姓名-故事名稱」格式作命名。
2. 字數1,400字以內(含標點符號)
3. 繪本頁數:24頁。
六、投稿方式:
(一)報名資料請於網路表單中填寫,並下載<附件1故事內容表>。
將故事內容以電腦繕打於附件1指定表格中, 並上傳至網路表單,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網路報名連結:https://reurl.cc/R686pG
(二)將附件2切結書及附件3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列印簽名並蓋章後郵寄或親送至,
地址:<885澎湖縣湖西鄉城北村6-1號,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環境教育專案辦公室收>
(三)承辦單位會在收到電子檔及紙本資料後,將以Email回信表示投稿成功,請務必關注您的信箱。
七、評選方式與獎勵
(一)評分標準
項目 |
說明 |
占比 |
環境教育元素 |
故事內容符合環境教育領域 |
40分 |
澎湖在地特色 |
故事內容符合澎湖在地特色 |
30分 |
邏輯順暢 |
故事內容淺顯易懂、邏輯通順、內容正確 |
20分 |
戲劇張力 |
內容須具戲劇張力,可供後續改編舞臺劇表演或說故事宣傳等使用。 |
10分 |
合計 |
100分 |
(二)評分方式
將由本局遴聘專家共同組成評審小組,擇期進行評選。評審委員評定之總分,轉換成名次後,
依序位法排序優等2名,佳作3名,加總每位委員排序後,排列名次。
入選順序之決定以總名次點數(由低至高)排列為準,如有同分者,則依序以其獲得第1名、第2名之票數多寡決定是否入選資格。
如各委員分數之總平均分數低於70分不予錄取,獎項得從缺。
(三)主辦單位將於110年05月24日公布入選名單於「澎湖環境教育曉天下網站」。
(四)獎勵
獎項 |
名額 |
獎勵 |
優等 |
2 |
獎金新臺幣5,000元整、獎狀一紙 |
佳作 |
3 |
獎金新臺幣1,000元整及獎狀一紙 |
八、獲獎繪本推廣說明
(一)為製作110年度澎湖特色環境教育繪本,主辦單位將入選優等之稿件,媒合插畫師製作成實體繪本並加以推廣,製作期間
將邀請故事作者一同參與討論相關製作。
(二)主辦單位將分送實體繪本至縣內幼兒園及國小,並派志工到校進行說故事活動以進行推廣,推廣方式將視疫情情況而改變。
(三)徵稿獲奬者須將故事之著作財產權於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使用,且不限定該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地域、
時間、媒體型式、重製方式,並且同意主辦單位將權利轉授於非營利行為之教育推廣、展示、研究等活動。
九、注意事項:
(一)獲獎稿件之內容如係抄襲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上述情事如已發給獎狀時,
獎狀應繳回主辦單位,獎位遞補。
(二)依所得稅法規定,獲獎人為我國居住之個人,將由承辦單位按照給付金額扣繳獎金之10%。獲奬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
應由共同獲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獲獎作品奬金。
(三)主辦單位認為參賽者違反本須知相關規範者,得逕取消參賽、獲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狀及獎金。
(四)注意事項載明於本活動網頁,參與本活動者參加同時,即視同接受上述各項規範。
(五)本活動若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保留本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之權利,各項變更公告於本活動網站。如有爭議,主辦單位
擁有最終決定權。
十、活動聯絡窗口
聯絡人:陳小姐06-9216639;E-mail:[email protected]。
活動詳情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