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習背景
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每年應訂定環境教育計畫,推展環境教育,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由於環境教育法推動迄今己歷時11年,為持續落實環境教育法之規定,環境部自107年實施新制「環境教育計畫與成果提報執行辦法」, 為讓各機關(構)之相關環境教育業務承辦人能持續了解當前環境教育業務之相關管理與實施辦法,特辦理環境教育業務增能研習活動1場次。
二、研習對象
澎湖縣內機關、公營事業單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等單位與機構之環境教育業務承辦人,共30名。
三、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3月18日(一)下午18:00或額滿為止,報名成功後於課程前3日發送課前通知。
四、報名方式
- 網路報名: https://reurl.cc/YVQ6jx
- 電話報名:洪先生,06-9269750
-
網路報名請掃我!
五、研習課程規劃
- 研習時間:113年3月22日(五)14:00-17:00
- 研習地點:澎湖縣政府電腦教室
- 課程表:
時 間
課 程
備註
13:45-14:00
集合報到
與人團隊
14:00-15:00
環境法規及環境教育計畫提報概念
簡介環境教育法規與年度計畫規劃與提報概念,說明實施方式與系統操作概念說明,操作實務暨現場Q&A
講師:與人環境 環境教育講師
15:00-17:00
環境教育資源介紹
環境教育資源介紹,供各承辦人員瞭解及促進利用,包括
- 縣內環境教育夥伴團隊介紹:邀請2-3組環教夥伴到場,介紹可提供的講座或體驗課程內容以及報名聯繫方式
- 縣內戶外環境教育學習場域介紹:介紹縣內通過認證場域的課程活動和報名方式
- 網路學習、影片觀賞安排:說明如何在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通過影片學習獲得環教學習時數
講師:縣內環境教育協力團隊、與人環境環境教育講師
17:00
賦歸
六、注意事項:
- 全程參與者,將核發環境教育時數4小時。
- 為維護您的權益報名時請務必填寫正確資訊。
- 如遇天候、疫情等因素造成延期或改以線上課程,將另行通知參加人員。
- 為響應「源頭減量」政策,現場將不提供瓶裝水,請自行攜帶水杯。
- 活動當天過程會以攝影、錄影方式作為宣傳推廣之用途,若有疑慮煩請先告知執行單位。
七、聯絡資訊:
對本簡章,若有相關疑異,請逕洽下列聯絡窗口:
聯 絡 人:洪先生
聯絡電話:06-9269750
傳真電話:06-9221782
E-mail: [email protected]